关于开展首届“潍坊最美职工”
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总工会,市属各开发区宣传部门、总工会,市直各产业、委局(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强化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提升企业职工(产业工人)的荣誉感。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决定,开展首届“潍坊最美职工”选树宣传活动,集中挖掘、宣传一批政治坚定、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最美”劳动者,激励全市广大职工(产业工人)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聚焦“七个加力突破”、全力以赴拼经济,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中争先锋、当表率、做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首届“潍坊最美职工”选树宣传活动
二、主办单位
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潍坊市总工会
三、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1月。
四、选树标准及基本条件
(一)选树人选标准
首届“潍坊最美职工”从全市企业在职职工(产业工人)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选树,坚持事迹优先、好中选优的原则,具体标准为:
1.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爱岗敬业。立足岗位、争创先进,在平凡的岗位上长期坚守、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事迹感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
3.诚信友善。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讲诚信、守信誉,得到广大职工群众广泛认可,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个人品德。
4.勇于创新。创新实干、事争一流,在新旧动能转换、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创新生产技术等方面成效显著,在全力以赴拼经济,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中贡献突出。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1.推荐人选原则上应为企业在职职工且在当前所在单位工作满3年,并签订劳动合同。
2.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被市级以上部门单位通报表扬的人员优先推荐;具有重大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推荐名额及推荐方式
(一)推荐名额。县市区总工会、市属开发区总工会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市直各产业、委局(公司)工会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各直属基层工会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二)推荐方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以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总工会,市直产业、委局(公司)工会和直属基层工会为单位进行推荐,不接受个人自荐。
(三)推荐要求。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推荐人选由党委宣传部门和县级总工会联合进行推荐。市直产业、委局(公司)工会和直属基层工会推荐人选由市直产业、委局(公司)工会和直属基层工会单位党组织研究后,工会进行推荐。
六、选树步骤
(一)发布公告。在市委宣传部和市总工会宣传平台发布“潍坊最美职工”选树公告。
(二)集中评审。成立评审小组,在层层推荐、线上宣传、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综合评定的基础上,确定10名“潍坊最美职工”候选人初步人选,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超过3名,企业中层及以上不超过2名,一线职工(企业车间主任及以下)占比不低于80%。
(三)确定人选。在市委宣传部和市总工会等媒体上对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经主办方集体研究后,以适当的方式公布首届“潍坊最美职工”名单。
(四)集中宣传。举行首届“潍坊最美职工”发布仪式,通过潍坊日报、潍坊市广播电视台以及市委宣传部和市总工会媒体集中宣传“潍坊最美职工”先进事迹。择优推荐参加“齐鲁最美职工”选树活动。
七、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推荐表,并对推荐人选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一律不得推荐申报。需提报的材料:
1.《首届“潍坊最美职工”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首届“潍坊最美职工”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
2.候选人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2000字,电子版,个人需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扫描件),并提供近期工作照、生活照各一张(JPG格式,2M以上)。
3.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表:候选人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征信等部门意见,并出具政审材料。以及现所在单位缴纳社保3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请各单位将推荐表等材料于2023年10月13日前报市总工会宣教网络部(524室),电子版以“推荐单位+潍坊最美职工”命名发送至邮箱:wfghxjb@#.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动员、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潍坊最美职工”挖掘、推荐工作。通过选树宣传典型,大力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氛围,团结引领广大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市委宣传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总工会联系人:袁甜 联系电话:8789150
附件:1.首届“潍坊最美职工”候选人推荐表
2.首届“潍坊最美职工”候选人汇总表
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 潍坊市总工会
2023年9月15日